4月9日16时40分许,59岁的嫌疑人刘某林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途经大学路1号前路段时碰撞行人梁醒汉(68岁),造成对方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林驾车逃逸,梁醒汉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金平大队民警经过多日的侦查,于5月3日下午在岐山二围工业区报本西路将刘某林抓获,现场同时查获涉案粤DGF672号二轮摩托车。
经审讯,刘某林对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
由于刘某林在发生事故后,都是在巷道内驾驶摩托车,增加了民警追查的难度。交警金平大队的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周边道路监控,反复排查,确定了嫌疑车辆以及嫌疑人经常出入的场所。通过连日蹲守,民警成功将嫌疑人控制。
目前,刘某林已被刑拘,案件将移交司法单位进一步审理。据刘某林交待,他在发生事故后,当下给了伤者500元钱便离开,但据现场目击者陈述,当时伤者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无法表达自身意愿,而且刘某林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及时对伤者进行抢救,因此构成肇事逃逸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汕头交警呼吁遇到交通事故时,请冷静处理,保护现场,同时应尽快报警并将伤者送医救治,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逃离现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