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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志愿开始网上填报,户籍不同填报有差别

2016/6/1 10:15:00

汕头市2016年中考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出炉,今年全市报考高中阶段人数72627人。从5月31日起至6月4日,考生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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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汕头市中招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根据规定,金平、龙湖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就读的考生可填报:

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的计划生;

②本人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

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填报:

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

②本人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

③全市各民办学校。本市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区县考生填报的规定进行填报。 

     

本市户籍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

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的计划生;

②借考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

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

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

②借考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

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我市普通高中计划生、扩招生志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称“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填报志愿办法与其父母居住地所属区县户籍考生一致。     

①其父母在我市同一区县居住满3年(即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②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必须在汕头市; 

③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④随迁子女本人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称“随迁子女二类考生”),可参加我市中考,志愿填报与考生就读学校区县户籍考生一致,但不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


2016年我市直属优质高中的分配范围为该校的招生范围,即金山中学、汕头一中新校区面向全市,汕头一中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和汕头市实验学校面向金平区和龙湖区;区县属优质高中面向本区县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汕大附中、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金山中学南区学校、粤东明德中学和广大实验学校等5所初中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学校所在区参与该区的指标分配。   

申请“借考”考生,回户籍地享受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借考”考生以户籍所属区县集中统计,作为一个单位参与区县指标分配。申请“借考借读”考生,在毕业学校享受市直和区县属优质高中的指标。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对象,原则上各初中学校至少获得1个指标。若指标有剩余,按照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考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由于汕头一中今年取消扩招生,原扩招生计划全部调整为计划生,结合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按3个指标安排,剩余指标按照各校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凡通过指标生资格审核并公示的考生,在填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时,视同已填报该校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指标生录取设录取资格分数线。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学校在该校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25分。

指标生录取按我市中考录取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中考各科成绩(含政策性优待加分)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按照今年的普高学校招生计划目录,华师附中计划在我市招收12人;汕头金中招收计划生433人,指标生367人,扩招生400人;汕头一中老校区招收计划生和指标生各350人,新校区招收计划生657人,指标生659人;汕头侨中招收计划生和指标生各475人;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招收计划生321人,指标生336人;市聿怀中学招收计划生和指标生各420人,扩招生240人。潮阳实验学校招收学生1700名,其中按同级公办学校计划生收费标准收费500名。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