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2时20分左右,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潮枫路海关对面路段时,被在该处设卡查车的市区一大队执勤民警截停检查。经现场酒精吹气检测,张某酒精含量为111 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
在对张某进一步调查时,让民警吃惊的是,张某竟于去年10月29日在同一地点因醉酒驾车被设卡民警查获,后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驾驶证也同时被交警部门吊销。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张某却时隔不到9个月再次以身试法。这次,张某还要加上一条“无证驾驶”!
7月16日,市区一大队以无证驾驶对张某先予行政拘留。目前血液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这位“老司机”,人家都是“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你这是“在哪里跌倒,在哪里再次跌倒”。这是要上天的节奏吗?
酒后开车是很危险的行为,不出事是万幸+侥幸,一旦出事,必将后悔终身!
最后再次提醒小伙伴们:酒驾雷区莫跨越!莫让“杯聚”变悲剧!
(来源:凤城交警、潮汕人家)